我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来,太原市城乡管理局披露了太原市城市管理归纳行政执法局行政处分信息(九十七),中铁五局集团修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修建工程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因违背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分。
并城综执罚字〔2023〕第123号概况显现,中铁五局集团修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致社会信誉代码:072)承建太原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造的逸宸首府项目,在施工工地修建土方未选用密闭式防尘网隐瞒,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榜首百一十五条第二项。该公司因而被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明鑫。
并城综执罚字〔2023〕第113号显现,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一致社会信誉代码:706)承建太原市城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城北商业归纳楼项目施工现场未采纳掩盖有用防尘降尘办法,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榜首百一十五条榜首项。该公司被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其法定代表人为史杰。
江苏省修建工程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320300MA1NFQBX2M)承建山西红星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建造的马庄城中村改造(紫御华府)项目地块二施工工地未采纳掩盖有用防尘降尘办法,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榜首百一十五条榜首款榜首项。该公司被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行政处分决议文书号:并城综执罚字〔2023〕第103号;其法定代表人为沈淦。